保安公司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一百万元人民币;
(二)拟任命的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行政人员应当具备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专业工作经验,不得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教育、强制戒毒隔离、辞退或者开除军籍处分;
(三)有适合提供保安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法律和行政法规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
(四)提供必要的住宿、设施和安全设备;
(五)有健全的组织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成立保安公司需要准备材料
申请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公安机关安全监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1)应用;
(二)依法设立并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的验资证明,是国有资产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评估;
(三)拟设立保安服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的有效身份证件和简历,以及保安人员的资格证明复印件,证明其具有五年以上从事军事、公安、审判、检察、司法行政、治安、安全管理工作的经历,并有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教育、强制隔离、戒毒的证明;
(四)保安服务公司住所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以及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相关设备、交通工具和其他材料;
(五)法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及资格名单
(六)组织安全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信息;
(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关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通知。